2015年以来,藤县司法局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系列创新举措,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幅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案件的调结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6年1-3月份藤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处各种民间矛盾纠纷案件共759件,同比去年增长59%,2016年1-3月调处成功案件715件,同比去年增长58.89%。
一、以案代补新举措有力保障调解经费。
在县政府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下,下拨经费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民间纠纷实行补贴,2015年我局下发了以案代补的相关文件,文件规定每成功化解一起案件,按级别给予一案一补,成功调解简易民间纠纷补贴30元,成功调解一般民间纠纷补贴80元到120元,成功调解重大、复习、疑难民间纠纷补贴300元。既肯定了村级调解员的辛劳工作,也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促进我县大调解网络格局的形成。
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新举措为调解工作添活力。
自2015年7月在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以来,成效显著,在调处农村矛盾纠纷上作用尤为突出。通过政府购买律师的服务,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利用专业法律知识调解纠纷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特色。法律是生活准绳,而律师是使用和维护法律的专家,是法律的代言人,很容易取得群众的信任。群众通过律师的服务学到法进而会用法,用法去思考和理顺矛盾纠纷,甚至不出村也能享受到律师的调解服务,便捷而有效,分担了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鲜而强劲的活力。经统计2015年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驻村以来累计为村(社区)、村(居)民提供法律意见495条,接受法律咨询311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50次,化解矛盾纠纷48件。
三、 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深化调解工作。
2016年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我局与各司法所在各个乡镇、各社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依法有效地排查和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我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合理分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两会前或清明节前提早开展排查摸底,研判案件,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加强预防,及早介入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了民间纠纷升级和激化,努力做到不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导致集体上访、静坐、请愿事件发生。在清明节前,针对排查出易激发矛盾的坟山纠纷,县司法局领导亲自带队落村调解,给矛盾双方制定调解方案和建议,化解了矛盾双方的积怨;清明节当天,实行全日值班制,分组行动,一组在办公室值班待命,预防突出事件发生,另两组由领导带队会同其它部门分赴两起坟山纠纷问题突出的天平镇和濛江镇,维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祖的社会大局稳定,有效防控坟山纠纷的矛盾激化。
四、强化人民调解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为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件的需要,我局在2015年上半年举办了藤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各乡镇司法所所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共同参加了培训学习,主要培训人民调解操作规程、调解技巧、文书制作以及诉前司法确认等业务知识。同时,要求司法所通过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进行培训,让调解员熟知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为调解工作的打下坚实基础。(藤县司法局 张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