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乡清明期间坟山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范于未然,及时将坟山矛盾纠纷隐患消弭在萌芽之中,防止由此而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清明期间坟山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及早部署。司法所把防范和化解坟山纠纷作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就坟山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这问题向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党委政府结合工作会议,向各村干部、各人民调解员作了特别叮嘱,要求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治保组织的作用,群防群调,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把矛盾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是广泛宣传,及时防范。清明节前,司法所与林业站,利用法制宣传栏、标语等有效形式,深入辖区各村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文明扫墓和防范山火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值班,信息反馈。在清明节前后几天,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发现重要信息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做到信息灵、情况明。
在清明期间,我司法所辖区内社会稳定,没有发生坟山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张光发 宁康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