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象棋镇人民调解委员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该镇象棋村李户与双荣村梁户一起几十年的山林界址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按平等自愿原则成功达成协议,这标志着我县一起争议了30多年的山林界址纠纷终于调解成功。
双方争议山林座落于象棋镇双荣村古程山组定定冲,与象棋镇象棋村的四雁口组相邻。争议方李户是象棋镇象棋村人,其父亲在解放前从他人手上购买了该山林,并签订了协议。在1983年林业“三定”的时候,按照就近原则,李某户分得定定冲部分山林。争议另一方梁某是象棋镇双荣村人,依据当时以田管山的分山原则,田在哪里,山就在哪里,也分得定定冲山林,但当时没有明确双方山林的界址。分山到户后,从1985年起,双方当事人的亲属曾多次因该山林界址问题发生冲突。该纠纷虽经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调解工作小组在调解矛盾纠纷事件中始终坚持“情与理”兼顾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查阅保存的合同、档案底册等相关资料;二是下村入组实地走访老农民,同时向镇、村现任干部、离任干部等了解八十年代“林业三定”时产生纠纷的原委,理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三是摸清底子后,多次召开调解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30年之久的山林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藤县司法局象棋司法所 刘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