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藤县司法局“五夯实”、“五确保”努力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4-29  分享到: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在我县全面铺开。藤县司法局通过夯实五大机制、确保五个到位,努力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实现了“三提高三减少,即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和群众理性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知名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提高;矛盾纠纷减少、群众上访减少、案件发生减少。为我县2015年度第四季度的社会公众安全感上升至全区第25位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该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唐任建、胡焯亲自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经统计,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驻村以来累计为村(社区)、村(居)民提供法律意见495条,接受法律咨询311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50次,化解矛盾纠纷48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件,代理诉讼案件14件,审查合同71份。主要做法有:

一、 夯实制度建设,确保服务平台规范建设到位。

一是规范服务场所。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规范要求,结合各村(社区)办公条件的实际情况,设置法律顾问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办公台两种规范模式同时统一格式的律师公示牌、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等上墙,提前公布法律顾问服务时间 二是规范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通过合同方式,明确规定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次(5小时),服务涉及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调解纠纷等内容,规定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1次。三是规范服务台帐。通过制定《藤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规定法律服务后要撰写统一格式的工作日志和制作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

二、夯实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到位。

我局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明确规范法律顾问行为,遇涉及重大问题、集体性、或对社会稳定有影响的事件或线索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表个人意见此外,我局专门研究制定了《藤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暂行办法》、《藤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细则(暂行)》等规章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奖罚措施,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开展。

三、夯实桥梁机制,确保确保法律顾问、村(社区)和群众三方对接到位。

一是有效对接。法律顾问第一次进村(社区)时,由司法所所长与乡镇分管领导带队,介绍双方的基本情况,有效缩短了法律顾问进入角色的时间,促使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司法所要发挥好沟通协调的角色。二是协调跟踪。加强法律服务开展中的监督,司法所定期走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村(社区)居委会,了解双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每次法律服务结束后要司法所和群众的签字认可。三是完善台账。每个司法所都指定了专人到村(社区)收集汇总数据、案例和问题,按时上报藤县司法局、乡镇政府。

四、夯实财政保障机制,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到位。

一是落实经费。我县建立了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100多万元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每个村(社区)不少于2000元/年的法律顾问费。二是两办下发方案。我县两办联合印发了《藤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藤办发〔2015〕23号),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配备、任务要求、职责分工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明确县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任务,使得一些涉及财政、山林水利等需要多部门的协调解决的问题得到共同商讨以有效落实。

五、夯实宣传机制,确保全民认识。

一是定期组织群众开展法制宣传讲座。重点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征地、山林土地权属、承包合同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进行座谈。二是注重挖掘推介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利用宣传栏、网站、普法微信等各种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派发宣传小册子2万多份。《梧州日报》、藤县广播电视等媒体先后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了该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黄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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