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司法局促抓 “传、接、联、管”四举措深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6-06-27  分享到:

自我县被确定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试点县以来,我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促抓“传、接、联、管四个有效措施深化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即广泛宣传,加强衔接,联合帮教,严格管理,助力我县禁毒戒毒工作,帮助失足的吸毒人员走出人生低谷,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公众安全感,成效显著。

一、广泛宣传,全县共识,扩大禁毒层面

发挥职能优势,扩大社区戒毒(康复)机构的影响力。结合我局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在全县广泛宣传社区戒毒(康复)机构的设立,达成全县共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良好作用,为失足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提供便捷的场所和有效的帮助。利用重要节假日、综治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等重大节假日,上街道入校园,到人员密集区、禁毒形势严峻乡镇进行禁毒宣传图片巡展、宣传材料发放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二、加强衔接,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帮教

我局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衔接管理。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社区戒毒人员、法律文书一起交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或工作站,现场协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对被决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做好签订协议、初次谈话等工作,有效解决了法律文书到而人员不报到的问题,确保社区戒毒(康复)顺利实施。今年以来,我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共收到社区戒毒决定书82份,接收本县公安机关移送被决定社区戒毒人员65名。

三、联合帮教,共结对子,达成优势互补

加强深化我局与广西第五强制戒毒所签订“结对子”协议,共建帮扶帮教机制。今年4月,藤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与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科、教育科医院签订了“结对子共建协议,江镇、和平镇、太平镇、天平镇、金鸡镇与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教育大队分别签订了共建协议。614日、23日,区第五强戒所各大队分别到对应“结对子”乡镇上街道进校园做禁毒、戒毒宣传活动和上法治课;到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戒毒(康复)工作业务培训,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戒毒(康复)的卫生医疗知识,做心理团体辅导教育,效果显著。为共同推进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工程做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四、创新方法,严格管理,做出实际成效

(一)制章建档,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依照《禁毒法》有关法律规定,借鉴鹿寨县经验,形成了对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尿检、心理疏导、法治教育、行为矫正以及就业安置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发现有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或复吸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再依法采取下一步措施。切实做好吸毒人员先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后不行再到强制戒毒所进行强戒执行的职责工作,为公安部门、强制戒毒所分担工作。(二)以人为本,阳光关怀,开展个性帮教。依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家访活动, 与其深入交流谈心,依据不同的家庭情况和生活圈子,与其一起制定详细、分阶段的个性化戒毒措施,并监督实施。同时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坚持戒毒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大力提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实效。(藤县司法局 张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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