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中央改革办《中央改革情况交流》2016年第191期(总第562期)刊登了我市推送的《广西藤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促农村和谐稳定》信息,梧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中央改革办的重视和肯定。这是继2016年11月《中国改革报》刊登了《一村一顾问 和睦邻里和睦乡村》消息之后,我市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再次得到上级高层的肯定。
2015年6月,我市藤县作为全区首个试点县,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启动,并在全县29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5年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并得到了自治区政府调研组的充分肯定。2016年3月,市委书记黄俊华对我市该项工作予以了批示肯定,并指示要进一步推广开展。2016年4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1 号),被称为“梧州模式”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在全区铺开。2016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巩固和推广此项工作,尤其是在强化覆盖面、强化制度规范、强化政策保障上下功夫,在长洲区创新实行“圩日+中心片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特点,依托我市首个法治社区—蓝天社区等,使基层群众可快速向法律顾问寻求帮助和服务,使法律服务更具实效,打通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757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76%,其中522个村(社区)实现有偿聘请法律顾问,有偿聘请占全部聘请数量的69%,为全市32个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265个贫困村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全市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2203份(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975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178人(次),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438件,审查法律文书196份,有效地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