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民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7-03-10  分享到:

 

藤县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字仪式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罗东强副院长正在签订责任状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王文禄副院长在签订责任状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高云副院长在签订廉政责任状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纪检组组长苏植彬签订责任状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政工科科长罗传忠签订责任状

石忠贵院长(左一)与专职审委委员何玲签订责任状

罗东强副院长(左一)与民一庭庭长黄云杰签订责任状

王文禄副院长(左一)与刑庭庭长黄万飞在签订责任状

3月9日,藤县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详细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与各党组成员、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层层传导。  

责任状从目标任务、责任内容、责任落实、责任考评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院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审判执行管理等业务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评定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对应衔接,即绩效考评等级不高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等级,并与部门第一责任人的奖惩评先挂钩。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和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部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苏植彬 韦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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