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凌晨2点,大黎镇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大黎河河水急涨,水位逼近2005年最高洪峰,大黎镇对外交通中断。大黎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镇村干部分小组进村入户疏散转移受灾群众,我局领导指示大黎司法所要全力支援镇政府开展抗洪救灾工作。
灾情就是命令,大黎司法所在接到汛情的第一时间即赶往受灾前线,约中午1点到达大黎镇黎田村,黎田村夏柳冲口已经被洪水淹没,发现1辆矫车和2辆摩托车被围困在洪水中,车上4名群众正被洪水冲击,情况非常危急。据村民反映, 4名群众在返回家的途中经过黎田村时,遇上了洪水,导致车辆和人被洪水围困。
大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村民展开营救,一边准备竹篙麻绳,一边在河岸边大声呼喊受困群众,给他们鼓励打气,安抚他们情绪,给予他们希望。由于洪水急猛,经过多次努力,无法靠近受困群众。直到下午4点多,洪水把受困群众所攀附的树木冲断,导致受困群众陆续被急流的洪水冲往下游,我们马上在下游用竹篙拦截,在热心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陆续救起3名被洪水冲到下游的群众,还有1名群众被困在洪水急流的河里,搂抱住一棵按树,随时有可能被冲走。由于受到救援工具的限制,我们无法下水救人,一直守候在被围群众附近岸边,不断鼓励其勇敢坚持,直到晚上10点,武警、消防、公安陆续赶到,动用冲锋艇展开营救,最后一名受困群众顺利救出。在开展历时10多小时的营救行动后,最终4名被洪水围困群众顺利得救,经医务人员检查,身体状况均无异常。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在此次抗洪救灾行动中,我局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累,经得起考验,在群众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单位:藤县司法局
撰稿人:吴保良
2017年7月5日
图为救起三名被洪水围困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