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平福乡村民王某(化名),于2017年10月12月下午因感冒发烧到太平镇吴某(化名)开设的诊所就医。在输液过程中,患者出现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9时左右死亡。
事故发生后,太平派出所、司法所、卫计、药监等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快速启动调解程序。一边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一边稳定死者家属情绪。经过连续10小时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疏导,在10月13日零晨5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家属和代理人)终于达成共识,签订了和解协议:一是吴某一次性赔偿40万元给王某家属,作为王某的丧葬费、赔偿费、精神损失费等所有费用;二是王某家属在收到吴某的赔偿金后,在10月13日前办好王某的丧事;三是双方签订协议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王某不再追究吴某的一切责任。 (藤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 周虹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