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下访”为民解忧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7-10-16  分享到:

               高云副院长(左三)对姚某父子进行面谈

                     现场指导如何申请司法救助

2017年10月13日下午,藤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云,民一庭庭长江萍等一行4人“带案下访”,到太平镇良垌村对上访人姚某父子进行说法明理以及心理疏导,并现场指导如何申请司法救助,让上访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太平镇人大副主席卓春林、良垌村村干部等人陪同前往。

据悉,姚某父子上访源于一起健康权纠纷。2015年2月23日,姚某的儿子被吴某健等人打成重伤,住院41天,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2016年3月18日,藤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健、吴某源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个月,现两人在广西钟山监狱服刑。事后,姚某的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健、吴某源等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余元。审理后,藤县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健、吴某源等三人连带赔偿22万余元。

判决后,姚某认为其儿子的经济损失应该包括青春损失费等130万余元,法院应按照其意愿来判决。法院积极释法明理,告知姚某父子如不服判决,可依法上诉。上诉期届满,姚某的儿子并未提起上诉。2017年3月9日、5月23日,姚某父子两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在上访过程中,姚某多次扬言,如果其问题得不到重视并公正解决,其要炸学校报复社会。

为从源头做好稳控以及矛盾化解工作, 10月13日,藤县法院高云副院长等人“下访”到姚某家中。

“刚才从你老妈那里了解到你的身体恢复得不错,我甚是欣慰。年轻人要多多走动,不要整天宅在家里。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心态好身体恢复才会更快。”高云副院长真情地鼓励姚某的儿子。

对于该案的执行情况,高副解释道:“执行局通过发财产申报令、‘四查’等多项途径,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我们在努力执行的同时也希望你们能配合法院行动,一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立马向法院举报,法院就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你们就不要进京上访了。首先,进京对你们来说要花去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会让你们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再者,越级进京上访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你们对生效的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重审该案。”高副院长劝导姚某父子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诉求。

鉴于姚某父子的家庭情况,高副院长建议其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以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

“该项制度是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一项救济,并不是代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两者完全没有关联。”高副院长的一番话打消了姚某父子的顾虑。

随后,高副院长现场指导姚某父子如何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留下其手机号码,表示不明白之处可直接与其联系沟通。与此同时,高副要求村委大力配合姚某父子的申请司法救助事项,积极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一番耐心的面谈,姚某父子表示今后将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诉求,并对法院的司法救助措施表示感谢。(祝裕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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