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福司法所、林业站走山察势巧解林界纠纷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7-10-17  分享到:

近日,藤县平福司法所、平福林业站历4个多小时的调处平福乡一起多年的山林界址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时间回溯到2013年,藤县平福乡沙街村上街组的黄某在本组六合冲炼山种植速丰桉树,林地相邻方陈某找上黄某,认为黄某种植的桉树超过了林地界址,侵占了陈某的林地。此时,林改划界时在场的陈某父亲已经去世了。原为亲戚的两家人,为林地界址问题争执不休。2017年10月份,陈某向沙街村委会申请调解该纠纷,调解未果。10月9日,沙街村委员会向平福司法所反映情况。10月10日,平福司法所会同平福乡林业站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介入调解。

10日下午3时,平福司法所和平福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崎岖的山路上驱车行驶,在杂草丛生的小路上穿行,经过一个多小时来到当事人争议的林地沙街村六合冲。在调解中,黄某妻子称,在林改划界时,她婆婆在现场,她种植的桉树是根据她婆婆指认的分界(一条不明显的岭歧)种植的,没有超过林地的界址。陈某则认为分界线应是一条较大的山谷(俗称冲劣)。因为不能提供让对方信服的证据,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持不下。调解员在了解到林改划界时,双方都有亲属在场,都领取了林权证的情况后,建议以林权证的界址为准,当事人表示同意。通过比对双方的林权证,林地界址是一致的,从林权证小班图上看出应以山谷为界。这时候问题出现了,林权证的小班图标示只有一条山谷,而现场有大小两条山谷。到底哪一条山谷才是林地的分界线?

通过登上山顶,走下山脚,在远处观测,察山形走势,调解员认为应以较大的一条山谷为界。理由是在小班图中,作为林地分界线的山谷把山顶基本平分为两半,较大的山谷与之吻合。通过调解员的分析,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经过继续协商,林间道路的通行问题,黄某种植在陈某林地范围的桉树处置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晚上7时许,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在沙街村委会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双方同意坐落于六合冲的山林界址以林权证的小班图为准;二、黄某种植在陈某林地范围的桉树,陈某同意黄某再管理三年再砍伐;三、陈某林地内通往村道的道路,陈某同意黄某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至此,这起多年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员4个多小时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藤县司法局平福司法所 黄玉溪)



图为调解员在现场勘查争议山林的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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