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村民邓某、韦某等10多人来到和平司法所请求调解,他们诉求在梧柳高速公司中交二航局二标段人仔顶、双鱼顶隧道承包电缆沟工程,并于几个月前完工,但梧柳高速公司中交二航局二标段拖欠工资三万多元多月不发,而梧柳高速又即将完成通车,如果现在不能讨回欠薪,日后再要追讨就难上加难了。经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后得知,邓某、韦某为本地包工头,他们带领本村的农民在梧柳高速公路工程承接部分施工,工程还没完成,标段承包商先打着白条,但是到了双方之前约定结清欠款的日期,承包商还是没有结清所欠工资。邓某、韦某等人声称,如果这次仍没讨到工资,扬言将组织人员阻挠施工,甚至使用暴力解决讨薪。
为了避免事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安抚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并教育其不能因为讨薪而做出违法的行为。并与相关承包商取得联系,在司法所人员的动员下,承包商派代表来到司法所与农民工进行协商、调解。承包商承认欠款的事实,他们解释建设单位拖欠承建单位工程款,承建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劳务费,所以导致施工企业资金不够周转,最终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成了最终受害者,为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工作人员向承包商宣传解释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其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和可能发生的恶性后果,并提出一个折中的还款方案,承包商先付一万元工资,余下的工资于11月20日前结清,如果无法如期结清则需支付违约金。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双方都同意此还款方案,在司法所的见证下,承包商支付了1万多元部分欠薪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承包商必须于2017年11月20日前还清所有的工资款,逾期不结清,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
通过司法所的努力调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藤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 莫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