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藤县人民法院第二批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

藤县法院副院长高云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万元

申请人拿到司法救助款并对藤县法院表示感谢
12月20日,藤县人民法院举行第二次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向21名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共13万元。
发放会上,藤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云介绍了此批司法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此次司法救助的对象均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其亲属或本人遭受人身侵害,家庭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不能执行。
申请人姚某伟的父母领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款。2015年2月,姚某伟被吴某健等人打成重伤,住院41天,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2016年3月,藤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健、吴某源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个月。事后,姚某伟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健、吴某源等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余元。审理后,藤县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健、吴某源等三人连带赔偿2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通过“四查”等多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吴某健、吴某源均在监狱服刑,无经济来源,他们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局面。为了缓解姚某伟后续治疗所面临的困境,该院领导曾两次到申请人家中进行释法解惑,并详细指导申请人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最终通过法院的“绿色通道”,申请人姚某伟拿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在发放会上,姚某伟的父母连声感谢藤县法院为他们所做的努力。
据悉,2017年以来,藤县法院执行局在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清理力度的同时,坚持开展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金发放力度,实现救助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共为50名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发放了18万元司法救助款,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祝裕旺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