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埌南镇马地村李某来到埌南司法所反映陈某在约定合同期限内没有付清白泥款的情况下,继续挖李某的白泥,请求司法所调解,并扬言如果对方不付清白泥款将暴力解决,司法所及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后,镇政府马上召集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研究方案,尽快妥善处理好白泥欠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经了解,陈某在开采白泥过程中与第三者发生界址纠纷,致使陈某无法继续开采白泥,因而陈某不愿付足余下35000元白泥款给李某。调解小组即召集矛盾双方,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并与双方认真分析所签订合同各项条款,结合《合同法》,提出调解方案:白泥商陈某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余款给李某,李某应找相邻界址的山主划清界址,促使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双方当事人结合自身实际,衡量利弊得失后,同意了调解小组提出的方案,并再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在司法所的见证下,陈某把35000元余款付清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