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遭毁起纠纷 法官节前勘验现场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8-02-13  分享到:

春节临近,寒风凛凛。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近日,藤县法院执行裁判庭负责人覃宏高等一行人前往藤县天平镇民益村,对一起损害赔偿纠纷进行现场勘测。

原告李某生、李某群诉称,其祖上在民益村甜竹三花冲种植了甜竹106棵,原告世代进行管护和收益,从未与他人有过争议。2006年,平南县大洲镇某村委会将种植上述甜竹的山林承包给被告经营。2017年1月份,被告将原告看管的甜竹全部砍伐并运到外地销售,随后将竹根烧死。2017年3月份,原告发现自己管护的甜竹被被告毁损,就找到被告。经双方清点,原告被烧死竹根106棵,砍伐运走卖掉甜竹1170株,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合计59400元。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为查明案情,合议庭成员不顾寒冷,在开庭前进行现场勘查。在纠纷现场,合议庭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走访群众了解案情,为案件的快速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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