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司法所接到新良村干部报告称,新良村大垌组邱某贵户与邱某炎户发生土地界址纠纷,经村委干部多次调解不成功,双方互不相让,口舌之战越战越烈,有发生肢体冲突的可能,请求司法所前来调处。
和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冒着小雨赶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事情起于2014年,邱某炎户把自己的责任田用泥土填起来至公路路面,与邱某贵户的土地同高。2015年邱某贵户在两户之间的田基位置建起水泥挡土墙,邱某炎户认为邱某贵户建的挡土墙占到了其土地,遂发生争议。
为了澄清事实,邱某炎户先是请勾机把在界线边的填土挖起形成一条水沟,但调解人员到时水沟已满水,调解人员要求邱某炎户找来抽水机把水抽干,抽干水后,依然不能分清界址。邱某炎方提出再请来勾机把邱某贵的挡土墙挖开,调解人员认为如果挖挡土墙,必然会造成更大的矛盾,问题就更不容易解决。这时双方的老人不断在场进行口舌之争,调解人员先是制止双方的争吵,接着提出方案:用人力方法,选择几个邱某炎方认为过界的点把水沟底界线两边的泥土挖见邱某炎户的水田与田基。在司法所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经过2个多小时挖验,证实邱某贵方的挡土墙基本按原田基位置砌起。最后,调解人员从《土地管理法》方面解释土地管理的范围,并从兄弟和睦,邻里团结,依法依理,互谅互让出发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自愿接受调解意见并签订了协议:双方土地以邱某贵户挡土墙边为界,邱某炎方负责把水沟填起来,防止邱某贵方的挡土墙发生坍塌。
此时,已是下午2点多,邱某贵户又提出其和邱某炎户另外地方还有田基界址问题,请求司法所一并给予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忍着饥饿,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提出双方都必须留出足够宽田基供双方通行,当事人双方都接受了调解意见。
至此,一起因土地界址问题发生的争端,在和平司法所的努力调解下终于得到平息,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通过人民调解消除双方陈年久积的矛盾, 还给他们一个和谐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