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濛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家暴事件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8-03-09  分享到:

 近日,正值国际“三八”妇女节,濛江司法所、妇联成功调处一起家暴事件,切实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35日,藤县濛江镇江权村一吴姓妇女反映,其丈夫杨某因琐事对其进行殴打,导致自己有家不敢回,遂向司法所请求调解家庭纠纷。

 据了解,吴某跟丈夫杨某结婚十多年,在外开有一间理发店,一日到晚费心费力赚钱养家,而丈夫杨某却经常在家无所事事,也不挣钱养家。杨某还有个爱好:喝酒。喝了酒的杨某脾气暴躁,曾经几次与吴某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加,致吴某鼻青脸肿,多处软组织受伤,邻居过来劝说都遭到杨某的谩骂,吴某因而离家出走,过年过节都不敢回家,但是家中还有两名孩子正在读书,吴某思来想去,决定向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调解挽回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

 得知情况后,濛江司法所、镇妇联的工作人员立即组成工作组来到江权村了解情况。一进到杨某家里,映入眼帘的便是杨某吴某的孩子贴在墙上了一幅幅奖状,工作人员通过与杨某聊聊孩子的学习情况打开话题,询问了杨某家庭婚姻情况以及杨某是否对吴某进行过家暴,在工作人员耐心的疏导下,杨某承认确实存在着酒后打吴某的情况,但辩称吴某在外面和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才导致其大打出手。针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对杨某开展思想工作,告知其任何人的人身安全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下,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对妻子吴某实施家庭暴力,希望吴某能原谅其犯下的错误,一起经营好家庭。吴某也表示愿再给杨某一次机会,回家共同抚养好孩子,不再为琐事争争吵吵。至此,夫妻双方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在此,司法所提醒大家:20163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反家暴法》,为家暴受害者撑起腰杆。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好自身的安全。(藤县司法局  郑达 周子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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