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的一场大雨,把藤县同心镇平顶村三组陆某庆的住房天井冲塌,大量的泥沙、石头直冲向到下屋陆某石的住房,不但造成陆某石屋后排水堵塞,而且门窗、墙体也损坏,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天灾,双方当事人都焦虑了。因为清理这200多方的泥土、石头和修复被冲坏的门窗、墙体这两项费用不小,陆某庆是建档立卡未脱贫的帮扶户,而且身患疾病,而陆某石的爱人也是大病初出院,经济与陆某庆一样困难,这笔清理费由任何一方承担都不愿接受。
藤县同心司法所接到平顶村委汇报后,及时派员与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勘验,并研判案情:一、双方经济都困难,房屋都是靠危改惠农政策建成;二、造成坍塌既是天灾,但更主要因陆某庆人工填天井的泥土松软,石墙不牢和管护不到位等造成,所以负有主要责任;三、时值雨季,若不及时清理泥土,会危害更大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案情特点,调解工作人员决定采取分步调解方案:首先清除危险隐患搬走坍塌泥土,下一步再恢复原状,赔偿门窗、墙体修复的损失。
在现场勘验当天,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调解,终于达成清除危险隐患搬走坍塌泥土协议:陆某庆愿意承担一台勾机和一台拖拉机搬运泥土费用,陆某石愿意承担两台拖拉机搬运的费用。
7月23日,再次召开双方调解会,经过耐心的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了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协议:陆某石承担门窗、墙体修复的材料费用,陆某庆则以劳代资形式帮助陆某石修复门窗、墙体。
根据案情特点进行精准调解,圆满化解了天灾造成的邻里纠纷,妥善处理了脱贫户住房安全问题,温暖群众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