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建房生纠纷,人民调解化积怨

来源:藤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分享到:

近日和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兄弟之间因建房引起的矛盾纠纷,兄弟之间多年的积怨矛盾得以化解。

9月11日晚8点,和平司法所所长覃海锋接到新良村李某电话称李某荣明天起工建房,如果不谈通,将会发生打架事件。得知情况后,覃所长在稳定群众的情绪后即向镇领导汇报,并在第二天早上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组成调解工作队赶赴现场调处。

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情况后得知,李某荣、李某寿、李某秋为同胞三兄弟,2016年李某寿的儿子李某建房,遭到李某荣的反对,双方大打出手,后找到李姓族佬调和才得到平息。从此两家有了矛盾,曾几次因建房、土地界至、山林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并发生过肢体冲突,现李某荣要在三兄弟共有的水井边的土地上建房,李某寿一家人提出反对。

调解会上,李某荣和李某寿不听从调解人员意见,一见面就如仇人一般争论不休,互相进行语言攻击并扬言要武力解决。调解人员见情况不对,马上让双方分开进行调解。李某荣方称水井旁边的土地是分给李某秋的,李某秋已将该地与其进行调换,而李某寿方称水井边的土地是分家时父亲讲好由三兄弟共有。一边调解一边双方又对水井的使用、排水沟的宽度、道路的使用、龙眼树的权属、未分土地的权属等问题争论起来。

调解人员认为如果李某荣和李某寿的这些纠纷不能解决,日后一定会发生更大的冲突。调解人员首先稳定双方的情绪,接着向双方讲解《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以及建房需办理有并手续的规定,通过背对背的不断调解、协商,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基本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李某寿方又提出要求李某荣把种在水圳基边的龙眼树砍掉,而李某荣却不同意,李某寿方当即离开调解会场,调解一度中断。

调解人员仍不放弃,一边找到李某寿几父子认真分析利害关系,一边与李某荣沟通、协商,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李某荣让出一份土地给李某寿方;2、水井旁边的土地归李某荣管理;3、李某寿方再用水井水4年,4年后水井归李某荣和李某秋所有;4、水圳基为公共道路,李某荣水圳基上的龙眼树自然死后不得再种;5、李某荣保持李某屋后背的水沟80公分宽;6、双方对对方建房不得再有异议。

    至此,一起兄弟之间多年的矛盾,通过人民调解终于得到化解,修复了兄弟关系。

调解组勘察纠纷现场

调解组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

召集双方召开调解会

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藤县司法局 覃海锋)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