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藤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优势,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夯实筑牢维稳的第一道防线,2017年藤县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一、立足“三到位”,打牢人民调解工作基石
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到位。完善乡镇调解委会、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乡镇、村(社区)调委会设置全覆盖,同时成立了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一步延伸调解工作触角,目前,全县有调解员1703人,其中乡镇调解员167人,村(社区)调解员1525。二是调解员队伍专业到位。聘请退休政法干警、律师、教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途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医学、法学等专家咨询库各1个,聘请专业调解员11人。三是调解经费保障到位。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乡镇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落实36.84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案补形式发放,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保障。
二、坚持“三注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运行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建立藤县司法行政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解跟踪反馈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每个调委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及特殊时期前开展专项大排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受案登记、调解、回访、统计、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注重衔接联动。开展司法所、派出所对接共建活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格局,建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室19个,今年前三季度,调解纠纷17件,调解成功15件。使辖区内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明显提升。三是注重中立公正。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宣传、回访工作,让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系群众的理念,主动息闹、息诉、息访,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
三、抓好“三突出”,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突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合理利用藤县29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专业优势,让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46件,成功率达98%,开展普法宣传112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170多条。二是突出坟山纠纷调处。在清明节期间,发挥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作用,加大对坟山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认真分析梳理、登记造册,启动重大敏感期维稳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人员在岗待命。今年共排查出坟山纠纷73件,调解73件,调解成功61件,调解成功率83.5%,其余均在稳控之中。三是突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组建了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旅游纠纷和水运人民调解委员会共4个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并聘请专业调解员,组建调解专家库,成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共接待医疗纠纷咨询27件,参与医患沟通48次,阻止“医闹”1起;受理纠纷调解5件,调解成功3件,患方索赔10.8万元,医方实赔9.2万元。
(藤县司法局 李巨蓓 张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