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濛江司法所联合濛江镇人民政府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意外死亡引起的赔偿纠纷。
在了解案情后,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死者家属认为,何某受聘于杨某,何某在劳动过程中死亡的责任应该由杨某负全责,而杨某则认为何某在劳动过程中应该自己注意安全,不应该进行赔偿。在调解过程中的,双方态度都非常坚决,互不让步。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双方的情况,一方面明确杨某聘用何某拆房已构成雇佣关系,按法律规定,雇主应当承担雇员在雇佣工作时发生的伤亡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弱化双方对抗心理,拉近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心理预期。通过两天的连续调解,双方终于在5日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握手言和,一起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藤县司法局 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