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成功调解一长达六年的纷争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18  分享到:

 

原告被告握手言和

   近日,一起因房屋公共通行道路发生的纠纷,在藤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顺利结案。至此,长达六年之久的纷争,在原告和被告握手言和中化解。

  原告吴建明、吴建耀与被告吴建冰等六人是藤县金鸡镇旺国村同族兄弟,2002年初,吴建冰等六人在扩建房屋时宅基地不合用,便与原告吴建明协商,由原告吴建明将其宅基地一部分让给被告建房,被告等六人将他们共有的一块空闲地作为双方公共通行道路。之后,六被告以清理杂草为名,强占该公共通道私用,双方发生争吵甚至斗殴。被告为了多占用公共通道,多次堆放建筑材料、木柴等物品,严重影响原告及村民通行,该道路纷争长达六年时间,虽经村委会、镇政府等多方调处,双方均不互让,为此双方诉至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法庭承办此案后,指派擅长相邻关系纠纷审判业务的法官审理此案,为了尽早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首先从村中的知情者入手了解情况、收集材料,然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协助勘验、调查,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发生正面冲突,办案法官在勘验结束后,分别召集各方当事人做工作。工作重心放在具有重大过错的六名被告身上,办案法官首先指出被告的错误,从同族兄弟情谊、邻里邻舍和谐相处和法律法规等角度阐明利害关系,耐心开导当事人和解释法律,并借助村中有影响力的村民协助做思想工作。经过努力,争议双方主动要求人民法院调解解决纠纷。

  近日,主办法官到金鸡镇旺国村争议现场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将堆放在诉争道路上的青砖,搬到调解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道路畅通;原告按照有关要求,自行修筑挡堵墙,确保四邻界址明确。

  一起长达六年的纷争终得以化解。(黄云杰 卢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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