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工程车辆轮胎带泥上路 污染城市道路遭罚款
3月26日下午,在县城河西杉木冲,一工程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环境,县城监大队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记者在杉木冲江弯一号建筑现场看到,该工地在出入口处没有安装任何喷淋环保设施,是以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轮胎带泥行走,严重污染了街道。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法,县城监大队依法对该工地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业主要及时清理、清洗已污染的街道。在工地出入口处要设置清洗平台,喷淋装置,以及保洁人员,同时,在工地出入口处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管理。据县城监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县高度重视违法渣土车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轮胎带泥上路或车身未做好密闭防护措施导致路面污染的行为。
记者:甘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