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来源:藤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9-05-29  分享到:

524日,藤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认罪认罚从宽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藤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凯兵出庭支持公诉。

2018105日钟某坤在藤县塘步镇某村“罗迪冲”(地名)的责任山进行炼山,并雇请他人帮忙看守防火隔离带,钟某坤炼山过程中,因刮大风不慎引发山林火灾,造成附近山林的林木被烧毁。经鉴定,烧毁林地总面积为30.24公顷。109日,钟某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9429日,检察长何凯兵作为承办人来到钟某坤所在村委会,向村委干部详细了解涉嫌失火罪一案嫌疑人钟某坤的家庭情况,向村民核实案发时情况,听取被害人意见。

藤县检察院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钟某坤辩护, 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59日,钟某坤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获得法律帮助的基础上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实事和罪名没有异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同意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长带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亲自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有效引导被告人接受教育改造,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覃远成 胡家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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