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最高判刑20年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9-06-21  分享到:

6月20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藤县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被告人丁伟球、钟天章等6名被告人领刑受罚。

法院查明,2018年3月16日早上,被告人丁伟球给了700元的报酬被告人钟天章,雇佣钟天章从藤县太平镇运输毒品到梧州市,让钟天章从一名太平镇男子(另案处理)处拿毒品回梧州。14时许,钟天章搭乘出租车,从梧州市龙圩区前往藤县太平镇期间钟天章联系太平镇的男子约定在柳梧高速和平服务区交货到达服务区后钟天章从太平镇男子手中拿到了1包毒品随后钟天章被民警抓获,并查获毒品疑似物1 经称量、鉴定,查获的1包毒品疑似物净重6872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8.1%。

当日下午17时许,民警对被告人丁伟的家进行搜查,查获毒品疑似13包。经鉴定,查获的品疑似物共净重58.3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伟球、钟天章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丁伟球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非法持有数量达到十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丁伟球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钟天章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涉及的罪名有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K粉)和海洛因,判处刑期五年以下的2人,五至十年的1人,十年以上的3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学生代表等70多人旁听了宣判。宣判结束后,藤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2019年以来禁毒工作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祝裕旺 梁荣浩 唐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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