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终于可以和哥哥一起去上学了……”近日,藤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黄洁华为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小雅(化名)送去司法救助金时,她会心地笑了。
小雅今年7岁,她还有个叫小希(化名)的哥哥,今年8岁。他们的母亲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兄妹俩一直跟父亲李某和爷爷奶奶生活。2018年11月4日,一场车祸夺走了李某的生命。李某去世后,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全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孩子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得不到父母抚养的孩子,很多人长期游离在儿童福利救助体系之外,一些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个别甚至陷入自生自灭的困境。小希、小雅就是这样的“事实孤儿”,在本该享受父母陪伴与呵护的年龄,承受着同龄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与无助。
藤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该院控申科,将线索材料进行移送。控申科检察官经初审材料后认为,小希、小雅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主动联系兄妹二人的爷爷老李,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目前的困境。
受理申请后,该院马上组织检察干警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发现,小希、小雅的母亲于2013年离家出走后便失去联系,且一直没有履行监护抚养的义务,他们兄妹二人的情况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规定。目前小希、小雅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家里还有一个80多岁的曾祖母,一家五口的生活全靠爷爷一个人打工的收入维持,且案发后肇事方仅赔偿了丧葬费,他们的家庭因此陷入了困境。
承办检察官将案件情况向该院检察长何凯兵进行汇报,何凯兵检察长指示:“小希兄妹二人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我们检察机关应尽快给予他们救助,给予他们关爱,要让他们缺失的童年重现色彩,能够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该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快速为他们办理司法救助。同时,针对小希、小雅的年龄特点,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情感抚慰。
近日,该院检察官黄洁华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老李的手中。老李眼角湿润了,他激动地对黄洁华说:“感谢检察院给予我们家的救助,感谢检察官对孩子们的关心,儿子的突然离世对我打击非常大,但我知道我不能倒下。我一定会将这笔救助金用好,让两个孩子好好读书,教育他们将来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每一个孩子都不该被遗忘。今年以来,藤县检察院共对7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其中属于“事实孤儿”的有3人。(通讯员黄洁华 胡家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