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保权益 司法调解消顾虑

来源:藤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1-13  分享到:

  正值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返乡高峰,也是农民工欠薪纠纷易发多发时期。1月6日,重庆籍务工人员曹某华、马某英、段某平来到大黎司法所反映大黎镇某林业公司拖欠他们工资三万多元的问题。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黎司法所立即联系该林业公司法人代表江某强,从多方面了解事情的经过,经得多方同意之后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1月6日下午,大黎镇召开调解会议,会议由大黎司法所所长吴保良主持,大黎镇李副镇长、综治办干部参加调解会议。调解人员一方面安抚好被欠薪务工人员们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林业公司沟通:既在法律层面向林业公司阐明其负有按时向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又在情感层面希望公司能够体谅工人等着拿工资回家过年的心情。

最终,在调解员耐心沟通和劝导下,双方达成协议。但是曹某华等人担心林业公司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而且他们是外地人,来回费用巨大。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大黎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议当事人双方到太平法庭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并向双方解释了司法确认的含义及申请程序。

1月9日,大黎司法所联系太平法庭,协助双方当事人办理协议书司法确认,至此,这起务工人员讨薪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吴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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