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金鸡镇司法所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成功调处民乐村李朝武与覃姓村民的坟山纠纷。
经司法所所长调解,双方同意李朝武的坟山墓碑魏界点,覃姓村民的坟山后土留出规定的距离,约定双方今后在拜山或修整不得再规定的界点或距离内修建或以任何借口搞破坏、争执等行为。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坟山纠纷案在镇党委、政府指挥下,司法所等部门强有力的联动调解下,得到及时化解,圆满解决,所在村屯也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