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藤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作风兴市”工作要求,下好法律援助“三步棋”,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截止目前,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368件案件,解答咨询1000多人次,法律援助的作用比往年发挥得更为明显,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了。
一、提升便民、高效的窗口服务,下好“形象棋”
今年年初,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在我局挂牌成立,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了“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17个乡镇、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298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100%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有一名联络员,加强与各村委的联系,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法律援助中心在大厅里把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法律援助程序等公示上墙,既方便群众办事,也利于群众监督。针对未成年人、退役军人、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灵活运用服务窗口和独立的咨询接待室,针对不同需求的对象开展服务,实施精准援助。今年3月末,藤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四十多名农民工。他们曾是梧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聘请的员工, 2020年3月26日该公司突然单方面宣布于2020年3月31日与他们终止劳动关系,但该公司拖欠这批农民工2、3月份工资并不作任何的赔偿,也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他们当中有的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七、八年,就这样被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曾多次找公司协商都无果。无奈之下来到了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藤县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当时在法援中心值班的黎居秀律师具体承办,为农民工提供了高效的窗口服务。目前,该案一倍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这批农民工当中的一部分也已经到新的单位入职。
二、贴心上门、落实回访,下好“质量棋”
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县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切实转变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带头转变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把法律援助服务送到家门口,真正实现与困难群众的“零距离”。同时认真落实回访,对农民工欠薪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等进行重点关注、回访,多方面征求受援人意见,了解律师案件办理情况,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响”。王某今年43岁,是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王某于2007年与马某结婚,2009年生育女儿王某盈,2013年王某因意外造成二级肢体残疾,2015年12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与马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儿王某盈随王某生活,马某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但在对法律援助案件王某离婚案回访中,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王某离婚后至今,马某并没有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解情况后,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场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并指派律师为其代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送法下乡,提高群众维权意识,下好“宣传棋”
为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覆盖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律师以及法律工作者到定期到各个乡镇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设点的形式向群众推广介绍法律援助知识。同时,注意收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结合群众所需有针对性地普及对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有关政策,引导困难群众合理合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