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藤县濛江司法所接到义良村一贫困户报案,称自己种的芭蕉树被他人砍死,土地被霸占,在与对方争论时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接到报案后,濛江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一番调查,了解到村民周某飞是村里的贫困户,历年来他在另一村民周某东承包的林山脚种有芭蕉树,由于双方的边界不清晰,双方多次因种植作物发生冲突。近日,周某飞又在地上新种了几棵芭蕉树,周某东知道后以周某飞将芭蕉树种过边界为由,砍死周某飞新种的芭蕉树。双方常年积累下来的矛盾,由于这次的砍芭蕉树事件被点燃了导火线,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吵逐渐升级为动手,双方推打过程中,周某东被推倒在地。在调解现场,双方还是互不相让,周某东认为周某飞种芭蕉树侵占了他的林地并堵塞了公用水渠,要将其芭蕉树全部砍掉,周某飞则认为种芭蕉树的均为自己的开荒地,周某东应赔偿破坏损失并不准在该地块上通行。由于双方争议地边界模糊,双方证据不足难以界定,工作人员通过与村委、村民求证外,还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努力打开双方多年积怨的心结。经过一天的调解,矛盾双方终于肯放下成见,达成协议:双方划清边界,周某飞继续在该地块上种植作物,但不得禁止周某东通行,如果周某东确需运送木材等需要砍伐周某飞作物的,应先行告知周某飞并做出相应回复。
至此,一起涉及贫困户的土地、林地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