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主任你好!谢谢你帮助了我,谢谢,谢谢!”近日,一个远在江苏省宜春市万载县的农民工给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黎连梅主任发了一条信息,朴素的一条信息,却让黎主任在严冬里感觉到暖烘烘的,这信息流露出受援人的无限感激之情,其是在我们的帮助下拿到了工伤保险待遇款的外来务工人员。
邱某洪是江苏省宜春市万载县人,2020年6月24日来到藤县某公司上班,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4800元/月, 2020年7月10日10时左右,邱某洪在中板车间拉砖时被烂瓷砖割伤右手。邱某洪受伤后被送往广西藤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藤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诊断为:右前臂切割伤并尺侧腕屈肌、掌长肌2、3、4指浅屈肌离断伤。邱某洪于2020年8月17日向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9月4日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藤人社工伤认字(2020)09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邱某洪受伤为工伤。2020年10月30日,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劳鉴2020年D5C20号《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邱某洪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邱某洪受伤至今都无法上班,生活极其困难,可某公司除了支付邱某洪的医疗费之外不愿意作出任何的补偿,无奈之下其来到了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此案,考虑到受援人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不让受援人多跑腿,减少来回的差旅成本,当天我们就为受援人收集证据材料,拟好仲裁申请书,拿到仲裁委员会去立案。此案在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法律援助人员积极与某公司方沟通,通过相关案例向某公司释明法律法规和赔偿项目,分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程序,建议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公司愿意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近日邱某洪收到了此笔工伤待遇款,此件维权案圆满解决了。
近年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经济状况免审查,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温暖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黎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