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陈某某兄弟俩在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拿到被拖欠五年多的劳动报酬。
2014年黄某某承包建造藤县某镇某村某小学公厕,聘请了陈某某兄弟俩做工。双方以口头约定方式确定了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但工作完成后,陈某某多次向黄某某追讨劳动报酬,黄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陈某某兄弟俩的劳动报酬,无奈之下,陈某某来到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材料后,立即受理了此案并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杨律师具体承办。
承办律师接受法援中心指派后代理陈某某兄弟俩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承办律师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钱,多次与黄某某联系沟通,从法律和情理等方面,反复地做思想工作,终于在法院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在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某当场向陈某某支付劳动报酬3600元,该起拖欠五年多的追索劳动报酬案得以完满解决。陈某某在现场清点了黄某某支付的现金后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赏。
农民工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力量,国家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藤县法援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主动出击,切切实实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事去对待,用心、主动、严谨、灵活,让农民工快速拿到了辛苦换回的血汗钱。(通讯员: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