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江镇某村杨某某到镇综治办反映称“旱改水”项目施工方在清点地上物时漏点其所有的荔枝树,与施工方协商未果后,遂向镇综治办寻求帮助。3月24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秉任组织镇综治办、濛江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先后向村委、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施工方称早在2020年8月就已经在村委宣传栏对土地租赁信息和青苗补偿信息进行公示且没有群众提出异议,同年12月开始施工,施工前一个星期已通知村委和村民小组组长,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施工中,杨某某才提出漏点荔枝树的异议,要求施工方补偿九万多元,双方因金额差异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镇调解小组在调查清楚案件原由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都没有达成协议。
4月22日,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秉任组织濛江派出所、濛江司法所、村委等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调解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说明“旱改水”项目是一项利民工程,既要保障了工程的正常进度,又要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最终,双方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均各退一步达成协议,此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