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钱拿到了!谢谢你们!”新庆镇某村马大姐等人高兴地对新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
2021年6月18日,马某、黄某、朱某等30多名农民工来到新庆镇政府反映,他们同村和邻村约100多人于2021年2月受余某雇请到其承包的藤县新庆镇某村从事清山、种植农作物工作,口头约定每人每天工钱130元(含伙食),完工后一个星期内全部支付工钱。1个月后工作完成,已经支付一部分工钱,余某尚欠他们的工钱126340元。后来他们多次向余某追讨,余某都以没钱等理由不支付该报酬。
新庆镇党委政府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马上指示镇分管领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过调查发现,我县某公司将新庆镇某村清山、种植农作物项目发包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又转包给余某。因余某与某公司在清山、种植的面积上存在异议,导致工程款迟迟未到位,从而拖欠马某、黄某、朱某等100多名农民工的劳务款。
近日,新庆镇分管领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某公司代表、余某和黄某(农民工代表)等进行调解,最终协商一致:某公司先按1020亩的面积数预拨工程款给余某,余某当场结清马某、黄某、朱某等100多名农民工的工钱。
自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新庆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7月份,先后帮助两批农民工讨回179049元欠薪,切切实实为民排忧解难,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新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