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旺季,历来由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烟花爆竹事故频发多发,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热闹的春节。近日,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为全面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行为,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和城监大队精干执法人员组成3支执法队伍,队伍分为机动组、联合执法组、暗查暗访组,采用了县级、县镇(乡)、乡镇三种执法方式,共同实施安全检查执法行动。通过系列举措,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防止类似柳州融安“2.5”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反“六严禁”、“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销售,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异地销售、储存,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余人,执法车辆38车次,危爆运输车10辆次,打击无证经营点60个,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5份、查封扣押决定书35份,没收非法经营鞭炮1095件+332条、烟花327件+1930个、闪光雷133件、鱼雷9盒。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家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项,完成整改6项;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6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34项,已完成整改34项。
目前,我县已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4起,并对违法经营者作出了2万至10万不等的罚款。下一步我县执法部门将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县应急局提醒广大群众,临近年关,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法售卖烟花爆竹,也不要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产品,产品出现问题以后,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县联合执法检查组在依法处理乱摆乱卖摊点
县联合执法组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运送到安全地点进行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