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有想到,现在买房过户这么方便了,不动产登记业务都这么亲民便捷了”,购房者黄女士说到。黄女士是藤县第一位以“带押过户”的方式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的群众。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带押转让规定的有效手段,是支撑群众刚性需求、改善住房条件和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实现便民惠民企的有益探索。
自今年藤县开始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转移登记业务以来,已经办理了12宗“带押过户”业务,累计抵押金额676.9万元。其中办理最大一笔业务抵押金额达175万元。
目前,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过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机构的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