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10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同时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12月4日,藤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了志愿者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此次宣传活动,自然资源局志愿者通过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主题环保袋等方式,宣传区摆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灾害应急避险知识手册》等宣传手册以及防诈骗、禁毒等宣传资料,向来访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据统计,本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300余份,接访群众达120余人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大大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出法治社会人人懂法的社会氛围。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设立的十年,是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的十年。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为载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群众、走进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