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追债 男子被好友挥刀相向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24-02-29  分享到:

男子何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好友黄某欠钱不还的视频,结果黄某在凌晨找上门并挥刀相向,致使何某轻伤二级。最终,黄某也为其冲动行为付出法律代价。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濛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该起因追债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何某与黄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9月21日凌晨1时许,何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黄某欠钱不还的视频,黄某看到后,随即去奶茶店找到何某,要求何某删除上述视频。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执,黄某便拿出一把水果刀划伤何某的手臂及背部。经鉴定何某的损失程度鉴定为轻伤二级。2023年1月,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同年3月,藤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黄某刑满释放后,何某因民事赔偿事宜未能与黄某协商解决,2024年1月,何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万余元。

“故意伤害他人,应该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今天召集你们来,就是想听一下你们的意见,看看怎么更好地解决纠纷。”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经阅卷发现案件法律关系清楚、涉案标的小,有调解的可能。为了缓和双方矛盾,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我愿意调解,对何某的医药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意见,但对其他赔偿金额有异议。”黄某说道。

“你把我打伤了,就要按我说的赔偿!”何某态度坚决说道。

一开始,双方就因赔偿事项、金额产生争议,调解陷入僵局。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形式进行调解,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就赔偿事项、赔偿金额计算方式等向双方释明,耐心解答双方的疑惑。最终经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自愿当庭支付何某因受伤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8787.88元。至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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