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将一面印有 “秉公依法仲裁 彰显司法正义”的锦旗送到藤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调解员手中,并真诚感谢调解员的热情服务。
据了解,2024年5月13日,李女士因被某培训公司辞退未支付经济补偿款,向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为了减轻劳动者的诉累,经申请人同意仲裁院将案件流转至调解中心进行案前调解。调解员调查发现,李女士日前突然收到该公司老板口头通知,因李女士工作能力问题而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李女士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无果,被迫选择走仲裁程序,且还要求该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为促成调解,调解员来到该培训公司与老板进行协商沟通,该公司老板表示公司刚成立不久,员工数量比较少,对于劳动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故李女士入职后一直未与李女士签订劳动合同。调解员与老板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在我方调解员的释法下,老板认识到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员工人数多少均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沟通过程中,老板认为李女士要求的赔偿金过高,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好,希望李女士能降低赔偿金额。调解员向李女士反馈了公司的意见,因调解员积极且真诚的调解取得了李女士的信任,也消除了李女士对该公司的不满。经过调解员多次调处下,李女士与培训公司都同意以1.6万元分两期支付来化解这起劳动纠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协调解议书经仲裁审查,藤县劳动仲裁院依法出具了调解书,最终培训公司于6月15日前向李女士支付了第一笔补偿金。因此,李女士送来鲜红锦旗感谢调解员的倾心调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强调:“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要使全体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必须让法律和制度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从而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下一步,藤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将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智慧多元调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