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深夜,和平镇某公司项目部灯火通明,和平司法所、和平镇便民中心、平安法治办的工作人员正在努力安抚农民工吉某的激动情绪,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晚上十二点,当吉某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他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感谢你们为我讨回工资,让这件事顺利解决,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来自云南彝族的农民工吉某一边吃着调解员买来的夜宵,一边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据悉,今年六月,吉某受和平镇某铁路项目工程一施工团队雇佣进行隧道施工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方负责人贾某口头约定给吉某一个月8000元工资。在该项目工作不到一个月,吉某打算离职,想让贾某支付工期内的工资以解决近期食宿及路费问题,贾某以工作时间短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吉某无奈之下来到和平司法所寻求帮助。
考虑到这是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极端事件,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因欠薪问题影响辖区安全稳定,和平司法所高度重视。所长莫弋明迅速采取行动,为吉某安排食宿,保障好他的日常生活需求,并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联系。查明了基本事实后,和平司法所联合镇便民中心、平安法治办的工作人员连夜组织贾某和吉某到项目部开展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随后,根据调查得出的事实,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向双方分析矛盾焦点,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一方面向贾某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另一方面,安抚吉某焦急的情绪,劝告他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共识,贾某承诺支付工资5000元,并与吉某当场签下承诺书。至此,该起劳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