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局等70余人通过旁听庭审方式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宋某玲利用其主持藤县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吴某、邹某等6名供应商在藤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医疗设备、药品采购业务及货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吴某、邹某等6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78万元、白酒1瓶。
庭审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量刑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宋某玲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合议庭经合议后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成“廉政法治课堂”,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在场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被告人走向犯罪的真实历程,真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