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刚惩罪恶 以柔护童心
    ————记藤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理翔

来源:藤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4-11-01  分享到:

唐理翔,男,中共党员,藤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派驻藤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当刚与柔碰撞,他有果敢刚毅的坚韧,亦有春风化雨的柔情。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唐理翔一直奋战在刑事、控申检察等办案一线13年,工作认真负责,所办理案件均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的情况。先后入选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2022年度全区烟草打假打私有功人员、梧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控告申诉业务能手、“梧检青年先锋”等荣誉称号。

攻坚克难的禁毒先锋

2022年,是藤县开展禁毒工作的关键之年,唐理翔作为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带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的毒品犯罪案件,共办理毒品案件82件,纠正漏捕漏诉涉毒犯罪17人。对重大毒品案件实行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通过从严从快办理案件,有效震慑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专门赶赴上海市、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办案机关协调藤县籍外流贩毒人员的移交办理工作,有效打击外流贩毒。

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对任何一个毒品犯罪事实都不轻易放过,是唐理翔的办案准则。在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何某和上家梁某均被判刑,但“上上家”却始终“消失于无形”。为了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针对此情况,唐理翔积极作为,经过深入讯问,终于在何某口中找到突破口。何某供述其通过梁某介绍向黄某购买毒品冰毒,并且已经与黄某碰面交易毒品。

经过对该案的补充侦查和对相关材料审查的深入,该名毒犯“上上家”黄某逐步浮出水面。唐理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制作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将黄某抓捕归案并移送审查,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五个月。该案的成功办理进一步扩大了藤县禁毒震慑效果和教育效果,营造了更加强大的禁毒斗争声势,为藤县禁毒工作“摘帽”贡献了检察力量。

个人信息的保卫者

在日常办理案件中,唐理翔善于对个案进行反思,深入研究每一件案背后发生的原因,发现小案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并及时开展类案调研,推动相关单位堵漏建制。

2022年,唐理翔在办理系列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发现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利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的便利,将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违法出售,谋取非法利益,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在此过程中,他注意到虽然案件本身属于“小案”,但涉及到群众的个人信息,若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重则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给失控的个人信息泄露按下“停车键”,发现该检察监督线索后,他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组成调查组到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服务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取证,通过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调阅记录等方式,深入查找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并研究堵塞漏洞的建议,及时向相关服务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并对工作人员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题讲课,进一步提高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防范意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案件。”相关被建议单位负责人表示。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为了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唐理翔积极跟进沟通,为被建议单位解决了落实建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最终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和回复,及时堵住了社会治理漏洞。

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保护个人信息泄露的防范意识,用检察力量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该检察建议也荣获2022年度梧州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一等奖。

困境儿童的守护者

“作为一位父亲,每每看到那些因案而陷入困境的孩子,都能直击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希望能用法律的萤火之光带给困境儿童一点温暖。”这份发自内心的真情“告白”,来自于唐理翔对控申工作的满腔热爱。如果说刑检办案是“兵戎相见”,那么控申工作就是“如沐春风”,20238月,唐理翔从刑事检察岗位转到控申岗位工作,他时刻提醒自己要将心比心,通过检察履职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小兰、小桂姐妹俩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原本有父母亲的庇护,也有爷爷奶奶的疼爱,生活虽平凡但足以让姐妹二人健康快乐地成长,却在2023年的冬日里因案失去双亲,巨大痛苦与无助瞬间笼罩了年幼的姐妹俩,也将这个在贫困边缘挣扎的家庭击垮。唐理翔在审查信访案件时,注意到了不幸的姐妹俩,失去父母的监护与抚养,姐妹二人跟随爷爷奶奶在村里一起生活,但爷爷奶奶高龄体弱,经常要去看医生,平时在家还要照顾其他5个孙子、孙女,没有收入,生活十分困难。

发现该情况后,唐理翔主动向领导汇报情况,对未成年人小兰、小桂开展司法救助,并开通“绿色通道”。报送审批后,积极与县委政法委、财政部门沟通,加快案件审批进度,及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被害人面临的急迫经济困难。他还主动联系了当地的民政部门,积极与民政沟通协调,协助小兰、小桂姐妹二人办理认定孤儿的相关手续。20242月起,二人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后续的学习生活得到了保障。

“谢谢检察官叔叔,您真好,我记住您的话了,我会照顾好妹妹的,以后我们姐妹俩一定好好学习,争取拿更多的奖状回来。”小兰腼腆地说道。为了让小兰、小桂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唐理翔联合未检部门开展“司法救助+未检保护”行动,持续对姐妹俩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情况,护航其健康成长。

刑事执行的“排头兵”

作为第三检察部的主任,不仅要熟悉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工作,还要精通刑事执行工作。刑事执行检察点多、线长、面广,监督的内容涉及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他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从中学习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一步一个脚印,潜心积累,努力画好刑事执行检察社会治理的“同心圆”。

2023年8月至10月,在开展专项活动监督过程中,唐理翔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面对100余份裁判文书,他逐案调取执行卷宗和案款收据,认真审查核对每一笔案款,从细微处发现了一起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件线索,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商铺,但未采取查封、拍卖变价等措施,可能存在被执行人具备可供执行财产却违法裁定“终本”的情形。

发现该案件线索后,唐理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主动对接刑检等部门,从内部掌握相关案件信息,并到法院调阅原案相关卷宗材料,全面审查该案判决、移送立案、执行全过程,同时到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登记管理所等单位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至今仍登记了一间商铺和一辆小型轿车,但法院至今未对上述不动产、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或财产处置等措施。遂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对该未充分履职的违法情形制发监督文书予以监督纠正。2024315日,通过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其主动缴纳和退缴剩余的14.8万元,守好了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唐理翔同志始终坚守对法律忠诚、敬畏的那份初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讯员:李欣悦 黄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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