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夜间化纠纷 点亮司法“便民灯”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24-11-28  分享到: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江法官利用晚上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原告商贸公司诉称,其于2024年2月与被告朱某通过网络平台达成了由朱某向商贸公司销售洋葱、白萝卜等蔬菜的《采购合同》,该合同由朱某通过微信方式提供,约定了具体蔬菜名称、品质要求、价格、货款的支付方式、收货地点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后,商贸公司依照约定向朱某支付了货款共72583元,朱某遂向商贸公司发货。商贸公司收到货后经验收发现朱某提供的蔬菜与合同约定的质量严重不符,因此立即告知朱某,并拒绝收货。后朱某将该批蔬菜转卖给他人。朱某退回货款20000元给商贸公司,尚欠52583元一直未退。商贸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就涉案洋葱的质量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纠纷不仅关系到他们的金钱利益,更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声誉以及长远发展。为尽快妥善化解这一争端,尽最大努力减轻该纠纷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在征求双方意见基础上,承办法官利用夜间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案件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凭借着自己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趁着双方心平气和之际,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接受法官的方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依法予以准许。纠纷得到妥善快速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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