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护稳·平安守护】一解“火烧林”,再平“坟前争”
    ——岭景司法所成功调解失火烧毁林木和损毁坟墓纠纷

来源:藤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4-10  分享到:

近期,为维护清明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藤县司法局岭景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方联动成功化解两起涉及失火烧毁林木与损毁坟墓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传统节日注入法治温度。

法理交融促成“火烧林”和解

2025年3月,岭景镇苏某超在炼山时,不慎引发山火,烧毁了苏某成等人共有的部分山林。事后,苏某成等人多次找苏某超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近日,岭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平安法治办及农业服务中心介入调解。调解员在现场实地查看林木烧毁情况后,法理结合耐心劝解协调。一方面从乡邻情谊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双方对抗情绪;另一方面释法明理,依据法律法规阐明苏某超应付的责任。经过多轮协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苏某超向苏某成等人赔付20000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多方联动促使“坟前争”平息


4月2日,平南县大洲镇罗某兄弟向岭景司法所反映,其家族在岭景镇某村已安葬了十余年的祖坟遭损毁。据称,去年他们对祖坟进行修缮硬化,林地承包人认为此行为属于扩建坟墓,并索要5万元补偿,遭到拒绝。今年清明祭扫时,他们震惊地发现主墓被破坏,便向岭景派出所报了警,要求对方赔偿损毁坟墓造成的损失。接案后,岭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平安法治办及村委会展开调查,并于近日组织现场调解。调解现场,围绕 “修缮硬化坟墓是否属于扩建坟墓” 以及 “损毁坟墓赔偿” 这两大核心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为化解矛盾,调解组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派出所向林地承包人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损毁坟墓的法律责任;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向罗某等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林地建坟的规定;村委会则结合当地殡葬习俗进行劝导。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纠纷最终平息。

两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岭景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法治护稳行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岭景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基层平安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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