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县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经营约谈会

来源: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7-04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行为,压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7月4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经营约谈会。全县连锁公司负责人以及单体药店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约谈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药品零售市场总体规范有序,但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仍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处方审核流于形式、未凭有效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登记记录不规范甚至缺失、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潜在风险隐患。

会议对全县零售药店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药店法定代表人是处方药销售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销售及处方留存、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严把处方审核关。必须凭合法、有效处方销售处方药,对处方来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禁无处方或凭无效处方销售处方药,严禁采用先登记后补方等变通方式违规销售。三是规范处方管理。销售处方药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处方医师信息、审核调配人员信息等),并按规定年限妥善留存原始处方或复印件,确保可追溯。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处方药销售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触碰法律底线的企业,将坚决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严厉措施,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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