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藤县一农民因使用一种新型农药出现中毒情况,并由此产生将近一万元的医药费,该农民到购买农药的农资经营店索赔未果后,无奈之下投诉到工商局。藤县工商局接到消费投诉后,本着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了该消费纠纷。调解结果为农资经营店为中毒农民一次性支付一万元用于治疗等其它费用。
藤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人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梁某在购买“地虫尽杀”农药时,农资经营店老板对这种新上市农药的使用、防护及注意事项没有具体告知。而梁某由于年老眼花,没有细看产品使用说明,按照自己一贯的经验来操作。撒下农药没多久,心急的梁某就到地里察看杀虫的效果,正是这一举动,直接导致了其农药中毒!此种“地虫尽杀”农药药性很大,要求在使用农药后的三个小时内人不得进入农田,而梁某在施药后不到三小时就下地察看,年老体弱的她敌不过巨大的药性,最终出现了农药中毒症状。
工商人员在调查的过程中还了解到,梁某目前只有一个人在家,儿子去了广东打工,家庭比较困难,昂贵的治疗费用也是东拼西凑才勉强凑够。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想法,多次找双方人员调解协商。经过工作人员的教育,农资店老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责任,而梁某也为自己的鲁莽行为尝了苦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农资经营店为梁某一次性支付一万元用于治疗等其它费用。
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人员要求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时要对购买者详细讲解农资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农资前务必看清产品说明,了解使用要求,保证自身安全。如遇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
(陈甜甜 胡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