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藤县工商严厉打击擅卖卫星接收器行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5-06  分享到:

安装了卫星接收设备的用户,可以随意收看国内国外卫星频道,甚至还可以收看境外电视台的成人节目!”近日,藤县工商局接到群众的相关反映后,迅速出击,仅在新庆镇就查封了20套非法擅卖的卫星接收设施。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藤县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商家都没有经营许可证,有些是超经营范围,利用维修电器的幌子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这些都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工商部门了解到,市场上一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普通售价大多在200300元之间,比机顶盒便宜很多,而且农村的需求量大,容易哄骗农民购买。为净化农村文化市场,藤县工商局根据该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开展了专项清理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动。对各乡镇的家电维修商店开展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成功查获了40套非法出售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在没收其非法销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同时,工商部门还对经营户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而且提醒消费者,国家对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家庭、个人禁止自行接收卫星电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林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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