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积极化解涉企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10-27  分享到:

“绿卡”握手中   经营心不慌

——藤县法院积极化解涉企纠纷,挽回损失近600万元

 

“手中有了法院发给的‘绿卡’,我就可以放心搞经营了。”近日,记者在藤县采访时,一些企业的老板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藤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服务企业年”和法院“调解年”,在年初出台的《审判工作为藤县加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又制定了各项有效措施,开通了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为涉及企业的案件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审判业务庭办案人员善于借助“绿色通道”办理案件。

今年初,该院成立了5个“企业服务队”,院长周放带领服务队员深入20多家企业,主动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同时还印制了近100张“法院联系卡”和2000多份涉及企业诉讼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分发给各企业的负责人,在企业和法院间开通了一条条 “绿色通道”。法院充分发挥好诉前调解功能,对起诉到该院的涉及企业的案件要优先审理,力求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多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期限内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发,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案件。民商事案件审判法官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在坚持居中裁判、公正司法的前提下,积极指导当事人举证,必要时,法院依职权收集证据,不能以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为由一推了之。强化效率意识,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

法院要求各部门慎用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提供审判的人文关怀。一般涉企案件可用可不用保全措施的,尽量不用,而采取其他办法解决问题。情况紧急,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损失时,规定实施诉前保全要根据涉诉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冻结债务方的财产,尽量在短时间内促使双方当事人走到调解席上协商解决纠纷,促成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68日,该院民一庭法官在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快审快结,仅用半天时间就审结了原告蒙某红与被告广西藤县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藤县某化工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藤县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2件涉及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且均以调解方式结案。该2件民商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大,而且涉案企业均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生存状况异常艰难,被告方企业开始时均不同意调解。办案法官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年”活动主题,针对2案的不同情况,在庭前就分别实地走访了纠纷各方企业,深入生产建设第一线听取职工、管理人员和企业业主的意见,把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拟适用的依据和初步认定的事实向当事人说明,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等因素出发考虑问题,分析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几个备选方案供纠纷企业协商时参考,使本来陷于僵局的调解气氛骤然升温,纠纷各方均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解决纠纷。时机成熟后,办案法官再次召集诉争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促成两案的诉争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

“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以来,藤县法院像这种高效调解结案的事例还很多。今年前9个月,该院通过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妥善化解涉企案件2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0多万元。

                           (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卢宇鸣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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