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藤县公安局新庆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0-14  分享到:

                      “三个100%” 规劝出效果

 

藤县公安局新庆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在“清网行动"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100% 。对在逃人员进行分析,梳理,做到有针对性,在规劝过程,一是突出“宣”字,营造追逃氛围。“二是突出""字,强化政策攻心。三是突出“释”字,消除思想疑虑。四是突出“压”字,挤压逃犯空间。

200892416时许,藤县岭景镇罗算村民周某某在广西藤县岭景镇罗算村石古碑头被人斩伤(经法医鉴为轻伤),经侦查,发现汤某富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汤某富仓皇出逃,东躲西藏,201154被藤县公安局上网登记。期间,新庆派出所莫若荣所长曾多次组织抓捕未果,清网行动开始后亦多次带队到汤某富家里,以发宣传资料的形式、以面对面谈话的形式对其家属进行规劝,然而,这个是顽固份子,一直没有归案。

20111028时许,莫若荣所长再次带领该所民警前住新庆镇富荣村贺塘咀组汤某富家中,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关于宽待投案自首在逃人员的通告》送到汤某富家属手中,突出“宣、劝、释、压”四字,对汤某富家属再次进行规劝工作。

2011101213时许,汤某富主动来到新庆派出所投案自首。

(吴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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