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的贴心人
------藤县岭景镇法律助理员积极为刑释人员办实事
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回到社会后,面对的不仅是生存的困境,更有来自周围人们的怀疑与歧视的眼光。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成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藤县岭景镇自2007年至2011年9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9名,除年轻力壮的一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外,还有年纪较长的以及孤寡老人留在辖区内。该如何对他们实行帮教,以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岭景司法所经过实践,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即结合具体情况,从生活上、工作上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其办实事,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大家庭。一是对在外服刑、期满后没有回到本辖区或在外务工的,岭景司法所组织帮教人员、法律助理员根据其个人信息到他们的家里,向其家人了解该人员的基本情况,建议家人与该刑释人员常沟通,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建议其家人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家时,让他们多与村里的村民委员会、法律助理员保持联系。二是对回到本辖区内的刑释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法律助理员则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谈话谈心,从思想上进行帮教,使他们认识到,即使是一时犯了错,但改过了其基本的权利义务便与常人无异。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堂堂正正做人、做事,就不要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人。
如石村的甘某成,因拐卖妇女被判刑,在刑满释放回到辖区内后,因其没有其他家人,回到家里是一无所有,连日常生活都无着落。石村的法律助理员、村委主任李美京即上门访问,了解到其生产生活有困难后,先从他的基本生活着手,给他送来大米、棉被、衣服等物,以让他顺利度冬过年。在生产方面,将他在服刑期间闲置的房屋、丢荒山林田地,村委安排村民代他管理看护妥当的房屋、山林、田地等如数交还他管理,并叮嘱他要好好生活生产,积极向上生活,平时有什么想不通的,多与法律助理员、帮教人员联系。考虑到甘某成改过自新及现时的情况以及当时的年龄,也符合申请农村五保户的条件,根据政策,石村村委及法律助理员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甘某成的五保户待遇,使其不再为了日后的养老问题而导致思想上有所波动。
又如,同样是因拐卖妇女被判刑的罗江村的女刑释人员吴某凤,她刑满释放回到家时,因其丈夫过世,深受打击,思想波动大,曾多次想重操旧业。罗江村支书、法律助理员刘仲芳,在她每次思想不稳定时,及时上门做思想工作,并鼓励她积极开展农业生产。
通过以上工作方法,至目前为止,岭景镇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为当地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藤县司法局岭景司法所供稿)